记者从红塔区城市管理局获悉,《玉溪市红塔区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3月1日起开始实施。
《办法》确定了红塔区城市夜景照明在建设和管理上倡导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注重统筹规划与建管结合、秉承节能环保与安全规范的原则,体现共建共享的特点,致力于打造红塔区流光溢彩、富有现代气息的城市夜景。红塔区城市管理部门将按照《办法》的规定负责城市夜景照明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城市夜景照明设施,按照住建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规定,在满足相应条件时可移交相关单位维护和管理。
《办法》的实施弥补了红塔区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在规范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制度化方面的空白,不仅是功能性照明管理方面的规范性依据,更是明确了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景观性照明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维护规范,使城市夜景照明设施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及节能措施的运用能够体现出红塔区独特的文化意蕴和城市品位,凸显红塔区辖区内的标志性建(构)筑物、重要文物景点、公园、广场等区域的城市夜景魅力。
记者 马兰 (玉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