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玉溪频道/ 要闻
玉溪市多措并举守护15个自然保护区
2018-04-16 10:24:27   来源:云南网
分享至:

记者日前从市环保局获悉,2017年,我市多措并举推进全市15个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截至当年底,各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已全部批复设置;在“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对历年来督查中发现的19个方面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和整改情况销号制度,其中9个方面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10个方面的问题正积极推进。

一年来,我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印发《关于明确玉溪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截至2017年底,各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已全部批复设置,15个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编制已明确,人员逐步到位。同时,全市林业系统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科学化、数据化、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管护人员能力水平。各保护区正逐步开展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并编制总体规划。

在全面开展的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由环保、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旅发等部门组成的玉溪市“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协调督查组,对15个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监管和开发展开督查。在此过程中,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历年来卫星遥感监测、省委省政府自然保护区督查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核查,对19个方面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和整改情况销号制度,9个方面的问题已核查整改并基本完成,10个方面的问题正积极推进。其中,通海县秀山自然保护区已恢复并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江川区大龙潭自然保护区已恢复并正在开展总体规划编制;红塔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实施异地造林,恢复保护区植被面积2.0898公顷,并对因火灾减少的林地进行补种和恢复。

针对自然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我市制定规范自然保护区旅游活动的政策措施,建立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特许经营和合理利用长效机制。并对全市各级自然保护区涉及的18个非油汽类探矿权、采矿权进行分类处置,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国家公园等重点保护目标划定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或限制开采(勘查)区。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遗留的耕地、村庄、集体林等问题,则引导保护区内群众探索发展特色产业,同时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此外,我市还重拳出击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玉溪日报 记者余婷

责任编辑: 自然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