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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红塔区检察院实施“四大工程”打造“四个一流”
2018-06-07 11:12:56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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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余红)近年来,红塔区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体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把党支部建在办案一线,把党建与检察主责主业融合,与司法改革融合,与检察文化建设融合,与群团建设融合,着力实施“四大工程”,深入推进“四个一流”建设,为该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2016年,红塔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实施战斗堡垒工程,建设一流班子。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凝集力和战斗力。

实施先锋模范工程,打造一流队伍。实施“争做合格党员”行动,在党员中广泛开展亮身份比党性、亮承诺比奉献、亮积分比业绩“三亮三比”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实施“双培双带”工程,落实重点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业务素质,切实把优秀检察官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检察官培养成为业务骨干。实施“党员标兵”工程,培育和选树身边的优秀党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争当先锋,涌现出了“首届云南省最美检察人物、全省先进检察人员”汪涛、“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冯伟华等一批党员业务能手。

实施“红检”工程,争创一流业绩。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弘扬红检精神,坚持从严治检,凝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力量,推动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办理了“玉溪百花草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玉溪市拓农生猪养殖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等案件。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交通、民政、食品药品、农村基层等领域、严重侵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14万余元。同时,坚持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及民事行政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防止和纠正司法权滥用。

实施阵地建设工程,树立一流形象。以党建文化带动检察文化建设,开展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实施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实现一个支部一个活动室,有效解决了党员活动无场地的难题。打造检察文化阵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政文化、中华传统文化进机关,建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园、廉政文化园、廉政走廊、道德讲坛、善行义举榜等凝聚人心的精神家园,守稳思想政治阵地。推进“互联网+”平台建设。打造检察院指尖“微课堂”平台,开展党课在线学习、网上支部工作讨论、主题交流、党务知识竞赛等线上党建活动,推进党员学习交流融入日常工作生活。

责任编辑: 赵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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