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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连续4年无森林火灾
2018-06-22 10:40:16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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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4日,玉溪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关于解除2018年度森林防火期的通知》,宣布自6月15日起,我市全面解除2018年森林防火期。今年森林防火期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情7起,未出现森林火灾,火情发生次数、发生率均低于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取得连续4年无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今年森林防火期间,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挂帅、人大和政协监督、部门执行、社会参与、新闻媒体助推的森林防火新常态,有力地促进了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市政府针对防火特点和形势,召开4次分析研判会,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提出针对性强化措施。各级各部门先后召开森林防火相关会议4720场次,做到工作早谋划、任务早明确、思想早发动、措施早落实。

  建立森林防火山林长责任体系和“六包保”责任制,全面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森林防火“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制度。全市签订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书43.46万份;确定105个重点林区和山头,涉及森林防火面积652.3万亩,占全市森林面积的51.3%;开展“无火清明”森林防火武装巡护4531场次,建成全天候远程智能视频监控系统45套、主要入山路口智能探头200个;加强对瞭望员、巡山护林员的管理,划定巡护监测区域,落实巡护责任,各县区在林区入山路口设置森林防火火源检查站、卡点723个,值守人员1532名,对104.3万人次入山人员、车辆进行实名登记。全市共发放户主通知书61.4万份、传单40.4万份、宣传手册12.84万份、挂历9.6万份、通告15544份,发送手机短信52267条,书写、张贴、刷新宣传标语2.9万条、标牌6285块、五彩旗7170套,出动宣传车9.2万台次,广电宣传6.7万场次。全市共投入森林防火专项资金6322.09万元,建成专业扑火队营房和物资储备库5965平方米;建设25个火源检查站、45块永久性宣传标牌;购置森林消防专用车26辆、防火物资一批;组建专业扑火队53支,半专业队伍176支,义务扑火队562支;将《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制定纳入全市立法工作计划,《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职责、火源管控措施、护林员配备及待遇落实、计划烧除、网格化管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保险、森林消防车辆配备范围、扑救森林火灾费用支付办法、应急措施、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特约通讯员 尹红梅 通讯员 溥恩波 (玉溪日报)

责任编辑: 党一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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