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配套制度《玉溪市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管理办法》于2018年4月24日经玉溪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抚仙湖非机动船的管理,从源头上解决管控难的问题。
为加强抚仙湖的保护和管理,防范遏制抚仙湖水上各类事故的发生,多措并举筑牢抚仙湖水上安全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玉溪市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21条,主要规定了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管理原则、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非机动船入湖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抚仙湖水域非机动船的管理监督、现有非机动船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同时,明确规定了抚仙湖水域非机动船实行总量控制和集中管理。
《玉溪市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管理办法》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违反该《办法》的个人和单位,有关部门依据《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 张曦(玉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