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7月13日下午召开。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0人,实到会31人,符合规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云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本功、郭开堂、孙云鹏、马良昌、吴伯平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胡春雨,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胡春雨作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撤销澄江县设立抚仙湖市的议案》的情况说明,集中审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撤销澄江县设立抚仙湖市的议案》,并表决通过《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撒销澄江县设立抚仙湖市的决定》。
会议认为,撤销澄江县设立抚仙湖市,有利于持续推进抚仙湖的保护和治理,主动服务和融入 “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建设,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强城市竞争力。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澄江县设立抚仙湖市的议案,并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两名市人大代表受邀列席会议,两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记者 李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