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干部监督管理怎样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如何进一步健全机制、及时全面掌握干部监管信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监督要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的要求,日前,玉溪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玉溪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联检联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好市第五次党代会作出“探索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严管理联检联审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联检联审是指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政法、巡察、保密、审计、信访、财政、工商(市场监管)等承担监督管理职责的机关和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用权、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检查审核。
联检联审的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和其他法律法规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情况等。各单位根据单位职责和有关规定要求,明确联检联审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单位要密切联系、相互支持,推动干部监督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前瞻性和实效性,形成齐抓共管、精准发力的大监督格局,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办法》明确,各单位在开展联检联审、日常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支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违反规定或者未认真履行职责等情形的,必须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必要时,商请纪检监察机关等联合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建立联检联审机制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干部管理监督信息,研究部署联检联审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联检联审以各职能单位独立开展为主,也可结合巡察、年度综合考评、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等工作同步开展。必要时,可视情况组建联合检查组开展联合检审。
联检联审工作要坚持原则,从严从实,深入细致开展检查,如实反映检查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对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应当调查而未调查、应当移送而未移送、应当追责而未追责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记者 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