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五届市委常委会第92次会议召开,研究新修订的《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送审稿)》,研究玉溪直达北京、郑州、杭州列车开行有关事项,研究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等有关事项。
市委书记罗应光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会议指出,自《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施行以来,为杞麓湖的保护治理、污染防治提供了法律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条款和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加强杞麓湖保护的现实需要,亟需修订。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配合《条例》修订与推进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推动杞麓湖保护治理、落实河(湖)长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各司其职,按立法程序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为杞麓湖保护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会议研究了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有关事项,原则同意《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办法(2018—2020年)》。会议强调,要按照城乡融合、多规合一的理念,健全乡村规划体系,科学编制实用性乡村规划,严格规划管控,坚持规划先行。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分类整治,针对问题对症下药,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先行,先易后难、先点后面,注重示范带动,探索路子模式,打造一批精品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领整体提档升级。要坚持村民主体、建管并重,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群众投身美丽家园建设。要坚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化推动机制,与乡村振兴、脱贫巩固提升等工作深度结合,统筹资源、集中力量,避免重复、低效投入。要推动责任落实、抓好典型示范、强化督导考评,确保工作顺利扎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研究了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和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汛期安全、平稳、有序。要压实责任,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突出重点,严密落实汛期安全各项防控措施;严格值守,扎实做好汛期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严厉追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研究了玉溪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有关事项,原则同意《玉溪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把握主攻方向,补齐短板,落实好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玉溪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之路。要强化财政保障,强化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激发科技创新源动力,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多管齐下增加科技投入,从根本上扭转玉溪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偏低的现状。要强化服务,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和支持力度,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强化统筹、凝聚合力、创新举措,着力保持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进程同步,破解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机制障碍,找准军民融合契合点,打好军民融合发展政策“组合拳”,切实推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会议原则同意今后三年继续开行玉溪直达北京普速列车、玉溪直达郑州动车组列车,增开玉溪直达杭州动车组列车;原则同意《玉溪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 赵琳 曾永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