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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食药监管部门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提升市民辨假能力 防范欺诈虚假宣传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6日 11:38:39  来源: 云南网-玉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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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食药监管部门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提升市民辨假能力 防范欺诈虚假宣传  

  10月下旬以来,我市食药监管部门以“防范欺诈虚假宣传,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为主题,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五进”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保健食品安全常识,发布消费提示,提高市民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据市食药监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高锐红介绍,此次活动通过网络宣传、知识讲座、现场宣传、观看警示片、快检展示、发放资料等方式,向市民发布消费提示、风险提示,宣讲防骗指南和注意事项,介绍消费维权渠道,帮助市民提高识假辨假能力;普及食品、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帮助市民提升食品安全认知水平,促进科学、理性消费;公布整治过程中查办的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警示市民;展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增强消费信心。

  “为突出主题,达到最好的宣传效果,今年我们特别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科普宣传。比如年轻群体,我们主要以网络为阵地进行宣传,并和他们进行互动交流,了解他们关心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对老年群体,我们带着查获的假冒保健食品实物,分别到玉溪市委老干部局和多个社区,将老年人集中起来,举行保健食品科普知识讲座,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高锐红说。

  市食药监局提醒,选购食品和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看销售场所资质。市民要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特别要注意查看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会议、电视和电话等方式购买的产品,也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二查外包装和说明书。仔细查看外包装的标签等产品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三辨广告和宣传内容。市民要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和宣传,凡声称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此外,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等。如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冯天娇)

责任编辑:普腾中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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