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宁全面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今年以来,华宁县进一步完善巡察体制机制,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为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提升巡察工作水平,华宁县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明确责任机制。巡察组对巡察结果和效果负责,对被巡察党组织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对巡察组实行责任倒查。同时,压实整改落实机制,将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的问题整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推动问题整改有效落实。
针对基层巡察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缺乏、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华宁县强化巡察干部管理,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公安、农业等部门遴选120名能力突出、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并配套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的体制机制,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检验干部的重要平台。巡察干部紧紧围绕县域中心工作开展巡察,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工作主线,以巡察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华宁县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将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反馈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对发现的涉腐涉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核实处理,对涉及基层党建、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同时,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台账和处置整改台账,严格实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不断提升巡察质量和实效。(通讯员 雷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