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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5:47:00  来源: 云南网-玉溪网

原标题:玉溪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记者日前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玉溪市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大力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5070亩,处置闲置土地13781亩。

2018年6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玉溪市将工作任务认真分解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认真清查,摸清底数,按照清理要求,加大分类处置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并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自然资源目标责任考核,市考核办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综合考核。

全市各县(市、区)切实把抓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看作是落实国家和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必然要求,更是面对全市开发空间有限、土地资源稀缺的破题之举,进一步加大力度,压实责任,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各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着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把处置批而未供和招商引资、产业项目相结合,引导项目充分利用批而未供土地优先选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真梳理分析闲置土地出现的内在成因,加强业务指导,逐宗分析拿出处置措施,逐宗制定处置方案,有的放矢加以解决,确保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利用好,发挥其最大效益。

对批而未供的土地,采取限期完成土地供应、限期征拆处置、优化土地供应服务、探索创新供应方式、核查核销等办法,创造条件加快土地供应。对供地后出现闲置的土地,采取强化动态监管、协商有偿收回或按法律法规征缴土地闲置费等方式,加大处置闲置土地力度。同时,强化监督检查,针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建立月通报制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等有力举措,树立鲜明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导向,确保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仅今年1至9月,玉溪市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176亩,处置闲置土地3247亩。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4.8万余亩,其余任务数根据“一宗一方案”进行调查处置,稳妥推进。玉溪市通过处置工作缓解了土地供需矛盾,提高了发展质量,形成盘活存量土地、获取增量土地且存量土地不积压、不浪费的良性利用土地格局。(记者 白诚颖)

 

责任编辑:邓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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