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了保护对象、保护范围划分等关键内容,为玉溪市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卢贵谦 摄
《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将每年3月3日定为“名城保护宣传日”,同时,将通海古城、河西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

通海秀山 卢贵谦 摄
保护对象涵盖多类历史文化资源,包括旧县历史文化街区、御城历史文化街区;河西历史文化名镇;大回村、克呆村等传统村落;秀山古建筑群、通海文庙、聚奎阁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周氏宗祠、曾家大院等历史建筑;马克昌故居、郑开文故居等名人故(旧)居;烈士陵园、张盾烈士墓等革命遗址;以木城山遗址、兴义遗址等为代表的各个历史时期有价值的历史遗迹、遗存;古树名木、古道、古桥、古井等历史环境要素;洞经音乐(妙善学女子洞经音乐)、抬阁(通海高台)、滇南石狮、传统木构建筑维修和营造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秀山、通海古城、杞麓湖构成的山、城、湖一体的山水格局、自然景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对象。

洞经古乐表演现场 卢贵谦 摄
下一步,通海县将结合《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施行,推动落地见效,广泛引导群众知晓、学习《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积极参与名城保护,联动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发展好。
云南网通讯员 罗垚 钱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