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7月28日至29日,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就县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分组进入相关企业、单位和部分乡(镇、街道),通过查看工作台账、听取贯彻落实情况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安全生产以及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情况。
反馈会上,县政府分管领导就贯彻执行相关条例和法律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检查组对检查意见进行反馈并就相关条例、法律的贯彻执行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检查组指出,要压实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行业要定期研判,采取必要的措施,发出安全预警,及时整改,杜绝安全隐患;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履行监管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方面要增强民族自豪感、自信心,要重视民族民间文化人才的培养,调动传承人队伍的积极性,解决人才断档的问题;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潜心研究、开发民族民间文化产品、精品,实现保护与开发“双赢”。(魏金文 刘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