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李苏榕)7月26日,玉溪市召开“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工作推进会,全面梳理总结前一阶段“10个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对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提出明确具体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今年2月,省委启动实施“清廉云南”建设“10个专项行动”,玉溪市委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明确“一个专项行动”由1名市级领导牵头负责,“挂图作战”,整体推进。玉溪市纪委监委建立“双月调度”“季度督导”“半年质效评估”等机制,分别由9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和市直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专题片中“循环出镜”作表态、谈打算、亮成效,明确“10个特色行动”“10个特色项目”重点推进,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创建“清廉单元”建设示范点。
全面激发“雁阵活力”。玉溪发挥以“巡” 、以“督”促改、促建、促治的积极效应,严肃纠治“4·11”森林火灾及全市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追究元江垃圾焚烧厂项目建设、华宁县淘汰青砖青瓦落后工艺等整改不力责任。增强“关键少数”监督实效,集中对30名“一把手”进行“政治体检”。开展“亮晒比拼、争先进位”行动,分类建立“七个一批”干部库和表现“一般”“较差”干部名单,对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一线表现突出的25名干部提拔任用,对6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作出调整。实践“1+9”协调联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8件8人。
坚决遏制由“风”及“腐”问题。玉溪每季度聚焦1至2个主题,与常态化整治“节日病”相结合,分类别、分阶段统筹推进。建立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直通车”机制,针对各级督查、检查、调研名目繁多、频次过多现象,建立市级监测点18个,印发纠治任务清单4个方面22条,防范以“督检考”为名增加基层负担。1至6月,玉溪市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5个、问题线索219件,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18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0起117人。
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督促涉案单位摒弃“看客”心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问题整改,推动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修复净化。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1401件,立案6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2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7人,开展澄清正名50人次,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0人。
充分释放综合整治效应。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整治、招投标领域“回头看”、重大项目建设问题“清零行动”,发现隐患63项,督促整改54项。持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累计追缴违规外借村集体资金3.73亿元,“保交楼”项目实现全面复工。打通“四条通道”,广泛收集营商环境诉求。推出“双评价”制度,在全省率先上线“玉溪评议”扫码平台。以“暖心”为导向,建立“交地即交证、交地即开工”审批新模式,为商会提供代办服务、“电力驿站”等一批惠民惠企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