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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个税可退、契税减免、公积金最高可贷100万元!玉溪市发布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7:03:20  来源: 云南网

  4月27日,玉溪市发布《玉溪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推动玉溪市商品房供需平衡,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房地产库存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涵盖规划用地与配套、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住房公积金与贷款政策、房屋交易与产权办理、住房品质与服务、旅居融合发展6个方面共12条,于2025年4月27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9月10日。

  本次玉溪市推出的12条措施可谓是亮点多多,诚意满满——

  在财政与税收优惠方面: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车库(车位)的,鼓励属地财政给予0.5%—1%补贴,二孩、三孩家庭再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补贴;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在契税减免方面:家庭唯一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征收,140平方米以上减按1.5%征收;第二套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征收,140平方米以上减按2%征收。

  在住房公积金支持方面:支持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贷款额度提升至单缴存人家庭7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100万元。二孩、三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可分别上浮20%、30%;持A卡、B卡高层次人才在玉溪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可分别上浮30%、20%,且不受缴存时间限制。

  《措施》还提出,新建普通商品房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位最低配比不低于0.8个/户;居住用地不强制配套商业设施,可依托片区商业地块集中配置;幼儿园、社区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实施“买房可入学”政策,在重点开发片区1公里范围内合理配置教育、卫生医疗资源等。《措施》还明确了市政服务责任,提出政府必须配套的公共基础设施不得转嫁给用地主体承担。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措施》鼓励企业采取“以租促售、租售并举”模式,开发特色“房地产+旅居”产品,并打造3至4个示范项目。

  玉溪市将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成立由住建、税务、财政、教育等部门组成的专班,设立政策咨询热线,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全力解答、开展服务。同时严格全程动态监管,对开发企业执行“白名单”准入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开展现房销售试点,确保“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云南网记者 王剑钊

责任编辑:邓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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